(一)文书类
1.各个时期媒体报道大庆中院案件、经验举措等有特殊纪念意义的报纸、刊物;
2.各个时期与社会各界交往的重要信函、裁判文书手稿、各种报表、花名册等;
3.各个时期大庆中院各部门出版的学术调研成果合集、干警出版的个人专著,印刷的书籍、刊物、手册、原始文字资料等;
4.大庆中院的各位老领导、老同志撰写的回忆文字,主要针对有意义、最难忘的一人、一事、一案,或者对已往开展的某个专项司法活动、专项工作进行回忆。在院史馆开馆揭幕前,将结集成册。(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亲笔实录,但确因行动不便的,可直接提供线索,院史馆筹备办公室将派人登门拜访采写、录音和录像并后期整理。)
(二)实物类
1.大庆中院老同志的办案手札或工作日记本;
2.大庆中院干警早期使用的各种证件、法官任命书、各种奖章等;
3.工作中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物品(各种老式照相机、个人工作用品、订卷用品、老电脑、老钢笔、旧式电话机、打字机、BB机等);
4.大庆中院各部门及干警个人获得的各类高等级奖励的证书、奖状、奖杯、锦旗、牌匾(市级以上的奖励、学术调研、重大赛事)等;
5.社会各界名流、老前辈为大庆中院或个人的题词、题画原件或影印件;
6.其它反映大庆中院各个时期特色和大庆中院人精神风貌的学习、工作、生活实物等。
(三)音像类
1.安达市人民法院萨尔图人民法庭的照片(1960年);
2.大庆中院初创时期第一张全家福合影(1979年);
3.大庆中院干警不同时期开展的司法审判、下乡办案、司法为民、队伍建设、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具有一定典型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影像、照片;
4.大庆中院各个时期重大事件,以及各庭室部门制作的音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