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刘某将一面书有“不畏艰辛加班千里办案 大小案件依法一视同仁”的锦旗送到让胡路区法院,并激动地对其他当事人诉说着自己的经历,“让胡路区法院执行局效率真高,干警大中午赶到哈尔滨办我的案子,真不愧是‘雷霆行动’!”
刘某与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大庆市两级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某公司给付刘某工程款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某公司并未履行义务。刘某于2018年5月向让胡路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某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其仍未履行。2018年5月30日,网络查控系统反馈被执行人某公司账户显示有存款,但是该银行并不支持网络冻结和扣划。法官助理赵旭光第一时间将该情况汇报给执行局长张明龙,并告知了申请执行人刘某。
综合全案考虑,张明龙当即安排执行干警驱车前往哈尔滨。为避免错失执行时机,第一时间控制住存款,两名执行干警放弃午饭时间、饿着肚子直接奔赴银行办理冻结扣划手续。下午三点多,拿到扣划成功的回执,确认账户里的五万余元全部被控制住,执行干警才彻底松了口气。
6月4日,刘某从法官助理赵旭光手中接过5万余元执行款时,激动地表示:“‘雷霆行动’打得被执行人措手不及!给让胡路区法院执行局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