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为扩大雷霆行动战果,红岗区法院出动执行局、法警队干警共计16人、警车4辆,依法对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
2014年,刘某租用张某的钩机施工,仅给付部分租赁费后剩余的5万元一直未给付。2016年6月20日,刘某为张某出具欠据一份,后仍未还款,张某将其诉至法院。红岗区法院依法判令刘某给付张某租赁费5万元。多次索要未果,无奈的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某故意跟法院玩起“躲猫猫”,执行干警对刘某儿子释法明理,希望通过其儿子说服刘某主动履行义务。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刘某儿子答应三天后到法院替其父亲与申请执行人商谈和解事宜,此案初现转机。
2015年6月,王某向肖某借款3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约定2015年10月还款。到期后,王某未还款,肖某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确定王某分期给付借款3万元。后王某仍拒不履行,肖某于2016年5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依法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王某向法院出具还款计划及保证书,其每月给付3000元直至还清为止。开始给付三个月后,王某突然不再履行还款计划,法院多次传唤,其拒不到庭。当执行干警来到王某家中时,他还在睡梦中。执行干警依法将王某拘传至法院,后王某当场给付3000元并提供担保后与肖某达成和解协议。
经过执行局及法警大队干警辛苦奋战,红岗区法院当日共拘传4人,执行案件7件,执结案件1件、达成执行和解6件,被执行人主动履行金额5.67万元,到位金额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