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邵某为让胡路区法院执行干警赵旭光送来一面书有“攻克执行难案 彰显法律权威”的锦旗。他表示,多亏有执行干警不轻言放弃、尽职尽责的敬业精神,他的这起案件才能顺利执结。
邵某与陈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让胡路区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陈某给付邵某购房款人民币3万余元。邵某于2018年初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了陈某名下房产,鉴于该房产有抵押贷款,从执行成本上考虑,执行干警建议暂时不宜评估拍卖,邵某表示同意。除此之外,法院并未查到陈某名下有其他财产。执行干警多次来到陈某住处,陈某家房门紧锁,无人应答。执行干警从物业工作人员处了解到,陈某家的水电费几个月没有变化,从而推断其家里近期无人居住,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执行干警没有轻言放弃,每次外出线下查控时都会带着案件卷宗,顺便查查陈某情况。近日,执行干警突然发现陈某名下有证券,且金额足够支付该案执行款。经过多次努力沟通,协助单位终于帮助把陈某名下证券变现并汇入法院账户,案款到账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支付给邵某,案件执行完毕,邵某特意送来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