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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行动|红岗区法院打击“老赖”何惧烈日

发布时间:2018-06-07 10:09:16





    6月3日,室外温度高达37度,红岗区执行局、法警队共计13名干警按照“雷霆行动”计划,拟对多名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

    早上8:30,主管院长李学珍同执行局长孙靖松、执行法官研究行动计划及应急方案。9时许李院长下达行动指令,坐镇指挥中心指挥协调此次行动。

    第一执行现场——红岗区中心村1-5号楼

    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报告财产,被依法拘传至法院。通过执行干警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回到家中取款后交付1万元,剩余款项约定本周三履行。

    第二执行现场——红岗区南四路

    被执行人大庆市某建材公司涉及三起劳动争议类案件,涉案标的共计35418元。该公司未履行劳动仲裁裁决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决定依法拘传其法定代表人到法院说明情况,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法定代表人表示由于今天是周末会计不在,承诺周一直接去法院履行该案。

    由于该案为涉民生案件,且数额不大,执行干警推断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便继续向其说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尤其是被列入失信名单后对其生产经营产生的不良影响。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当天下午,被执行人向法院交纳了全部执行款,三起案件均执行完毕。

    第三执行现场——红岗区八百垧社区附近

    李某申请执行孙某某健康权纠纷一案,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孙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多次通知其到法院说明情况,被执行人孙某某始终拒绝履行,并叫嚣:“有钱也不履行!”执行干警多次来到其住所和可能出现的地点寻找其踪迹,均无收获。

    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经询问确认了被执行人孙某某身份。执行干警向其表明身份后,孙某某欲关闭车门并打火启动车辆,执行干警三次警告后,其仍拒绝配合并手持刀具抗拒执行。司法警察拔下车辆钥匙,将孙某某拉下车并使用戒具将其控制后强制拘传至法院。

    依据相关规定,法院决定对其采取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6月3日,红岗区法院拘传3人,抓获“老赖”2人,其中拘留1人,执行完毕3件,和解1件,到位执行款11万元。

责任编辑:刘鸿鹏    

文章出处:红岗区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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