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起 鲍捷合同诈骗案
鲍捷,女,43岁,原系大庆市中国国际旅行社凤阳门市部经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
2013年8月至12月,鲍捷利用其经营大庆中国国际旅行社凤阳门市部之机,虚构其出境游业绩好,得到相关旅行社奖励的免费境外游名额事实,以旅行社名义收取多人归国保证金1 550 000元,用于偿还其所欠外债以及个人经营活动。案发前尚有1 230 000元未能归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鲍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鲍捷具有自首情节,依法从轻处罚。部分诈骗款已经归还,酌定从轻处罚。认定鲍捷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