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市法院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单位,萨尔图区法院努力健全完善证人出庭保护机制,推进证人保护机制人性化、常态化运行,逐步提高证人出庭作证率,其中“隐蔽作证室”举措,被央视新闻报道采访。该院主要采取“三项措施”打造“隐蔽作证室”。
一是改革创新,改进作证模式。深刻认识到证人出庭作证对查明案件事实具有关键性、决定性作用,把证人出庭作证作为贯彻落实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的重要标尺,作为查明案件事实、防范冤假错案的关键环节,通过建立“隐蔽作证室”工作模式,着力解决部分案件的关键证人不敢出庭、不愿出庭、不想出庭,害怕打击报复、不愿在庭审现场面对被告人的难题,确保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
二是依法适用,确保作证实效。制定《人民警察出庭作证规则》《刑事案件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实施细则》,合理确定并逐步扩大应当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范围。当辩方对侦查机关制作的辨认笔录及证人证言提出异议时,可申请法庭准许通知案件关键证人出庭作证或对被告人进行现场指认。积极协调公诉机关通知相关证人出庭,做到关键证人“应出尽出”,推动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常态化。
三是健全机制,强化作证保障。“隐蔽作证室”位于法庭一侧,配置特制镀膜玻璃窗,实现与法庭之间的物理隔离。证人经专用通道,由法警引领进入“隐蔽作证室”,并可清晰地透过玻璃窗或者作证室内的视频看到庭审全貌,而法庭上的被告人不能看到证人,为证人提供人身安全保障。经证人申请可以在裁判文书中对其个人真实信息进行技术处理,为证人提供身份信息安全保障。协调沟通证人所在单位,对出庭证人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工资、补助,为证人提供经济待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