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作风优环境|红岗区法院:上门办案获当事人点赞 发布时间:2018-05-23 16:22:16

红岗区法院积极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及窗口综合治理活动要求,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为孤寡老人及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上门调解”“上门审理”等便民服务,做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赢得了当事人的肯定。
初夏的上午,天气有些闷热。一上班,红岗区法院立案庭庭长荆亚坤法官便换好了法袍,带领书记员郭静来到一位继承纠纷案件当事人家中开庭。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2018年5月18日,徐某急匆匆来到红岗区法院立案庭咨询继承事宜,原来是他的父亲去世遗留了房产需要继承,而他的母亲瘫痪在床难以行动。从邻居那里听说办继承特别麻烦,不仅证据材料多而且所有继承人都得到法院开庭,这可急坏了徐某。
了解到相关情况后,荆亚坤法官耐心指导徐某组织材料,书写诉状。为解决其实际困难,荆亚坤法官说:“考虑您母亲行动不便,我们可以去您家开庭,只要让您的兄弟姐妹都到场就可以了。”徐某听到后激动地不知说什么好,握着法官的手连连点头。
开庭的日子如期而至,荆亚坤法官和书记员带齐所需材料来到了徐某家。事先准备充足,庭审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最后,当荆亚坤法官用响亮的声音宣布庭审结束,涉诉房屋全部由徐某继承时,其母亲抬起因病痛折磨而瘦弱颤抖的双手向法官表示感谢。老人的其他几名子女也感慨道:“没想到这么顺利就办完了,老人在家里躺在床上就开完了庭,法院真是太为当事人着想了!这么热的天还辛苦你们特意跑一趟,真是太感谢了!”面对老人及其子女的诚挚谢意,荆亚坤法官欣慰地说:“让你们少跑几趟,减轻些负担,也是我们法官应该做的。”
责任编辑:刘鸿鹏 文章出处:红岗区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