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凤区法院高效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潘某在收到执行款后将一面印有“执行急先锋 群众贴心人”字样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曲宪志手中,并激动地说:“太感谢法院和法官了!”获得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工作的肯定,曲宪志法官表示很欣慰。
2016年4月,潘某到大庆市龙凤区某超市从事理货工作,月工资1200元,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该超市也未给潘某缴纳各项社会保险。2017年6月,潘某患急病住院治疗4天,共花费11549元,并遵从医嘱在家休养。
一个月后,潘某向超市负责人提出继续工作,并希望其支付住院费用。超市负责人拒绝了潘某的要求,并告知因休假时间较长,已有其他人顶替她的职位。离异独居的潘某一面要照顾常年卧病在床的老母亲,一面要供养上小学的女儿,身体还未完全康复又被告知失去工作,本就拮据的生活更加雪上加霜。
无奈之下,潘某于2017年9月11日向大庆市龙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2017年9月28日,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决被申请人该超市向申请人潘某支付未签定劳动合同赔偿金、医疗工资、未缴医疗保险损失、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支付低于最低工资差额部分、补缴工作期间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企业缴纳部分等共计30219元。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潘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向龙凤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网络查控,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于是,执行法官依法向其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耐心进行劝导,情理兼施,不仅使其明确自己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并让其知晓申请执行人目前的困难情况,但顽固的被执行人依旧拒不履行。法院向被执行人下达了失信决定书,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强大的法律威慑和法官的思想工作下,被执行人终于承认错误,并主动履行了义务,这起涉民生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