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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执行难|龙凤区法院:审判执行再提速 人性执法化纷争

发布时间:2018-04-16 10:19:03



   “喂,你好,是曲宪志法官吗?我是王某,李某的儿子4月11号要举行婚礼,估计到时会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请你密切关注,及时处理我的案子啊。”申请执行人王某在电话中说。

    事情还要追溯到2012年。2012年8月,王某与李某、尤某、张某四人合伙施工位于大庆市龙凤区东城领秀C区铺装一标的工程,约定四人平均出资,由李某负责工程结算事宜,回款平均分配。工程回款后,王某多次向李某讨要工程回款,李某均以没有钱财拒绝支付。后李某于2018年3月29日给原告出具工程结算欠据,标明李某欠王某东城领秀工程款13万元整。王某拿着欠据当即来到龙凤区法院申请立案。

    龙凤区法院受理此案后,即刻开庭审理。经调解,李某同意于2018年3月31日前一次性给付王某工程款13万元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不如实申报财产,并以没有钱款为由拒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内容,案件执行陷入困境。就在这时,王某得到李某儿子即将举办婚礼的消息,考虑到可以用礼金抵债,便有了上面申请执行人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电话,并强烈要求执行法官4月11日去婚礼现场执行礼金。曲法官考虑到当日为李某儿子的大喜之日,从人情化执法角度出发,不应去婚礼现场执行,便与王某商定婚礼后立即执行。

    4月12日一早,曲法官便传唤李某至法院,早有准备的李某拒不如实交代婚礼举办情况和礼金收取情况,一直以用收取的礼金缴纳婚宴的费用而没有剩余钱财进行推脱。面对此种情形,曲法官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其不如实申报财产、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所应承担的义务及失信的严重后果。面对强大的心理攻势下,李某终于交待了礼金收取情况,并当场打电话让其儿子将钱款送达法院。至此,该案成功执结。

责任编辑:刘鸿鹏    

文章出处:龙凤区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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