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区辖区面积1390平方公里,辖区人口约68万人。2015年1月,我们在全省率先成立了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现有人民陪审员363人,年均参审案件逾千件。三年多来,在省、市、区三级法院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为指导,勇于探索,不断完善,形成了“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工作模式,建立起一支忠于宪法和法律、忠于人民、勇于担当、素质强健的人民陪审员队伍,较好地履行了人民陪审员的法律职责。
一、建章立制,夯实基础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是保证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审案件、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履行法律职责、约束陪审员行为的刚性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为此,我们把制定规范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重中之重,首先建立起来,下大气力夯实基础。我们从存在的问题、弊端倒查入手,特别是针对一些陪审员“参审不均,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的现象以及个别法官对陪审员作用重视不够等问题,我们通过调查研究,认真梳理,分门归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颁发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和相关法律,制定出《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办法》、《人民陪审员行为规范》、《人民陪审员考核细则》、《人民陪审员培训制度》、《人民陪审员参审费用申报和发放管理办法》、《人民陪审员权利义务告知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随机抽取登记表》、《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工作流程》等11大项45个分项的规章制度,计6万多字。我们把这些规章制度汇编成《人民陪审员工作手册》,发给陪审员人手一册,一体遵行。这些规章制度,力求横到边、竖到底,涵盖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方方面面,使人民陪审员的全部参审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违纪可纠,纠之有据。
根据陪审员参审工作实际,我们把“申请陪审员参审、随机抽取、庭前阅卷、参加庭审、庭审发问、案件合议、主审法官与陪审员相互考核”等参审过程中的节点、程序、衔接环节等,制作成《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流程图》,输入电脑并张贴上墙,法官和陪审员人尽皆知,实行起来有条不紊,中规中矩。
建章立制工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与时俱进,随着工作中不断暴露出来的新问题,我们对制度动态地进行修改、补充、完善。2017年,我们又推行“3211”系统管理模式,即建立3个库:人民陪审员总库、人民陪审员专家库、人民陪审员应急库;2个群:人民陪审员工作群、人民陪审员之家群;2个1:点对点监控、背靠背考核。“点对点监控”,就是法院利用远程监控系统,对陪审员参审的案件从庭审到合议庭合议,实行全程监控。如发现陪审员有违规违纪的分别给予电话告知、群内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直至依程序报请人大予以免职。“背对背考核”,就是一件案件审理完毕,法官和陪审员在双方都不见面的情况下互相按规定内容考评打分,并记录在登记表中,作为年终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这项制度实行以来,共纠正庭审不规范行为35件,退回考评表79件,并在群内予以通报批评。
二、严格管理,形成常态
规章制度贵在落实,常抓不懈,形成常态化。为了将人民陪审员的参审工作和职能行为“关进制度的笼子”,我们制定了委员会章程,成立了“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7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工作日全天在法院坐班,负责处理有关陪审员工作的全部事务。委员会用制度管人管事,并强化监督职责,使制度得到全面落实,不留死角。
一是事先告知,提示警醒。对任命前的人民陪审员,委员会对其进行任前谈话,向其出示并详解《人民陪审员履职承诺书》。所有被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全部纳入委员会管理。每名陪审员上岗前,我们都发给《人民陪审员权利义务告知书》,并进行上岗职业教育,促使人民陪审员熟知并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人民陪审员要进行履职宣誓,做出自己的庄严承诺,以激发陪审员的职业自豪感和责任感,从而严格规范自己的职业行为。
二是事中监督,有错必纠。我们对人民陪审员的全部参审活动,从庭前阅卷、庭审表现、参加合议庭合议等全过程,通过参审程序、远程监控、不定时抽查、走访案件当事人、征询法官意见等方式,及时掌握陪审员的履职情况,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提醒纠正,节省监督成本,使监督落到实处。
三是事后考评,兑现奖惩。法院在一楼大厅电子屏幕发布表彰通报。我们根据对主审法官和人民陪审员所审理的案件相互考核情况,年终根据考评打分,联合评选出优秀法官和优秀人民陪审员,在全院大会上予以表彰;而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也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三年来,表彰“优秀人民陪审员”63人,对违反制度和纪律的人民陪审员,警示谈话113人,群内通报批评52人,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人大罢免77人。通过陪审员对主审法官考核,经与法院沟通,法院对2名法官因未保障人民陪审员庭前阅卷导致庭审延期予以诫勉谈话,1名法官因不当提醒陪审员庭审发问被通报批评。
为了理顺人民陪审员于法官工作中的衔接、协调、配合问题,委员会和法院建立起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委员会和法院庭室长碰头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法官和陪审员代表座谈会。”通过联席会议,重点解决陪审员与法官在庭审、合议中存在的信息沟通不畅、工作衔接不紧、陪审员作用发挥不当以及迟开庭、不开庭、不签字、推诿扯皮等工作中的诸多问题。
三、强化领导,保障运行
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是搭建在人民陪审员与法院及法官之间的桥梁,而法院领导对陪审员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则是保障陪审员工作的关键。近年来,让胡路法院特别是以白景权院长为首的新一届院党组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把陪审员工作纳入本院重要议事日程,倾尽全力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法院为委员会提供了办公室,配备了桌椅、微机、打印机等办公设施,建立了远程监控系统,为委员会和陪审员工作提供了硬件保障。法院政工科还指派1名工作人员负责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并聘用了2名工作人员。法院领导经常和我们沟通情况,研究工作,征询意见,指导帮助委员会开展工作。为了保障陪审员工作的流程顺利运行,法院领导在全院干警大会上郑重宣布:“我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必须按照流程图标明的流转程序和时间节点进行,任何干警没有商量的余地!” 为我们委员会和陪审员的工作撑腰和鼓劲。每年初法院组织人民陪审员在职培训时,白景权院长无论工作多忙都会抽出时间参加开班仪式并发表讲话,体现了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办公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法院积极协调区委、区政府、区人大,每年都争取到20万元的人民陪审员专项经费,由区财政专项列支。2016年人民陪审员专项经费又增加到30万元,每名陪审员参审案件的补助费也由100元增加到120元,这在全省法院系统人民陪审员参审补助费用是最高的。法院对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促使人民陪审员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
四、大力培训,增强素质
为了迅速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以适应司法改革的需要,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陪审员的培训力度。近年来,我们通过专题讲座、庭审观摩、法律知识竞答、座谈交流、印发学习资料、建立微信群和QQ群,在群里下载有关案例等多种形式,强化人民陪审员的职业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综合素质。截至目前,我们共举办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7次,参训人员361人次;请法律院校教授举办讲座3次,人民陪审员集中听课212人次;组织人民陪审员12次参加庭审观摩活动。这些培训工作极大的促进了人民陪审员综合素质提高。
“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三年多来,我们建章立制,创新管理,一支让法院放心、让法官认可、让人民信赖的陪审员队伍正在形成,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化程度显著提高,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全面构建,让胡路区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也获得了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