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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胡路区法院:“华姐调解室”用大爱传递司法温暖 以调解谱写和谐乐章

  发布时间:2018-04-09 09:30:33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华姐调解室”——全市乃至全省知名的人民调解品牌,成立于2016年3月。它是让胡路法院与辖区司法局联手创设的一个调解机构,业务上受法院与司法局的双重管理。“华姐调解室”是以调解能力最强、调解成功率和知名度最高的人民调解员涂江华的名字命名。该调解室自成立以来,平均每月收案70余件,调解率保持在60%左右,曾成功调处了多起让法官感到“头疼”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既实实在在地化解了社会纠纷,又切实分流了法院审判压力,赢得了辖区百姓与法院的“双重信任”,现已成为让胡路法院多元化解社会纠纷和诉调对接工作中令人称赞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坚持“和为贵”工作理念,做好顶层设计

    将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纳入到本院的重要工作日程任务,精心打造“华姐调解室”知名品牌。

    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让胡路法院与区司法局经过多次调研、协商,于2016年3月联手创设了“华姐调解室”。该调解室直接隶属于让胡路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委员会,业务上接受法院的监督和指导。本着务求实效的工作态度,法院组织考察团队,历时5日,先后到南京市法院、珠海市法院等先进法院考察,认真学习先进理念和典型经验,以尽快推动试点工作。

    强化人员配置。根据工作实际,区司法局常年派驻3名金牌调解员在法院工作。法院选任了4名35周岁以上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通晓社会风俗习惯的资深法官,专门负责对“华姐调解室”进行业务指导,推动纠纷调解更加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

    打造温馨环境。在法院办公楼二层集中规划设计了家事审判区域,单独开辟了拥有2个办公房间的“华姐调解室”。与“华姐调解室”资源共享、配套使用的是令人愉悦温馨的工作环境。当事人来到“华姐调解室”,首先看到的是“万事和为贵”醒目的艺术字体。儿童托管区、家事法庭、未成年观察室、家事调解室、心理咨询室以及单面镜室等一应俱全。电脑、打印机、法律援助小册子等便民设施的配备,突出“便民化”。沙发、沙盘等用品的摆设,以及盆花、字画等装饰,突出“家居化”。“圆桌”审判台、座椅等布设,突出“平等化”,给当事人营造一个宽容、和谐、温馨的环境,让当事人在情感上更乐于接受,更有利于解决矛盾纠纷。

    践行调解艺术,塑造和谐之美

    “华姐调解室”始终高度重视调解的职能作用发挥,不但促进“案结事了”,更让“案结事好”。

    倾力调解促和谐。经过工作实践,总结出了 “调解十法”,即“用情明理法、判例调解法、换位思考法、缓解矛盾法、借力调解法、巡回调解法、联动调解法、委托调解法,手机调解法,批评教育法”。

    曾有一个案例生动地展示了“华姐调解室”的调解艺术,该案是由“金牌调解员”涂江华调解成功的。2016年7月,一危重病人张某被妻子用轮椅推着,到让胡路法院立案起诉自己的父母。法院干警从诉讼状及张某含混不清的表述中了解到:2000年,张某出资购买了位于让胡路区的一处房产,办理房产证时落户到其母亲名下,但双方约定该房产归张某所有。现在,张某身患食道癌急需钱看病,但其父母认为“张某身患绝症,即使花费再多的钱财也不能治愈,所以,为了避免‘人财两空’,坚决不同意卖房”。无奈之下,张某遂将父母诉至法院。法院认为这样的家庭矛盾,调解效果要远胜于诉讼方式解决,于是通过诉调对接形式将此案转到“华姐调解室”进行调解。涂江华接案后,经过仔细询问,从张某妻子处了解到:张某已处于癌症晚期,医院明确说明已无治疗价值,但张某求生欲望强烈,希望能去更权威的医院治疗,于是考虑卖房看病,但其父母既不同意卖房也不出钱。涂江华耐心地与张某妻子分析:张某的父母也是有苦难言、悲痛欲绝,他们担心的是如果卖房看病,一旦张某治疗失败,将来你和孩子怎么生活?老人的想法看似无情但也更现实。如果你们换位思考一下,与二位老人多一些沟通、多一些考虑、多一些理解,也许能有解决办法。一个多小时的长谈后,张某妻子终于表示愿意与公婆好好谈谈,自行协商解决此事。涂江华又打电话劝导张某的母亲:“孩子想看病是因为他还对生命有着深深的眷恋,舍不得这个家,还有你们两位老人。如果不让他看病,一旦他真走了,你作为母亲一定会非常后悔的。”张母说:“儿子真的去了,我也不想活了。我不是不想给儿子看病,而是怕房子卖了以后,钱花完了,将来孙子可怎么办哪?”涂江华又换了个角度劝说:“大姐!我也是母亲,我理解你的心情。但是,你真的希望孩子带着遗憾和怨恨离开吗?真心希望你们全家坐在一起,心平气和地敞开心扉,好好唠唠心里话。”最终,在涂江华的调和下,张某夫妻与张某父母坐在一起唠了一晚上,双方达成协议,将该房产公证给张某之子,并共同筹措张某看病的钱,亲情弥合如初。

    和风细雨化纠纷。和风细雨般的工作方式往往能够收到奇效,经常收获的是当事人的握手言欢、化干戈为玉帛。

    曾有一个真实案例体现了“华姐调解室”的工作方式。2017年3月,蒋某和董某怒气冲冲地来到让胡路法院,俩人争吵不断,互不相让。原来,两人是上下楼邻居。楼上蒋某家装修时,工人将阳台暖气片拆卸下来后未关闭暖气阀门,也未将暖气再安装回去,导致冬季供暖试水时,暖气水从管道大量喷涌,经墙体和墙板流到楼下董某家,造成棚顶、墙体、地面装修大面积毁损。董某要求赔偿,但过了小半年的时间也没有解决,因此双方矛盾升级,董某将蒋某告上法庭。考虑到当事人之间气氛紧张,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华姐调解室”对该案采取了“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员王冬萍对蒋某说:“因为你家暖气漏水导致楼下房子被淹,这你承认吧。房子就是自己的窝,谁碰上这事都闹心,你换位思考一下,要是你家住楼下,现在你是什么心情。邻居之间就得相互理解、互相帮助,钱可以再赚,但是这感情可说断就断了!你再好好想想,到底哪头大。”蒋某低下头,沉默了一会说:“调解员!你说的对,有钱买不来好邻居。我之前就是太好面子了,其实我心里都明白,这钱我该赔。”之后,人民调解员王冬萍又劝说董某:“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蒋某已经答应赔钱了。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何必为这些小事搞得不愉快呢。”最终,经过调解员热心细致的劝导,蒋某和董某达成一致意见,签完调解书后有说有笑地走出调解室,邻里之间又恢复了往日的和谐。

    构建联动机制,确保工作成效

    “华姐调解室”找准定位,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工作中注重加强与工青妇、民政、司法、关工委、法学会、企事业等单位沟通联系,强化社会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落实,把法院内部的工作事项积极向社会各方面延伸,把单一的社会纠纷提高为全社会维稳促和的整体责任。

    在让胡路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曾有一位老人边走边问:“‘华姐调解室’在哪啊?我有事儿找华姐说说。”原来,老人家住龙庆小区,离休后自费买了种子花土,在经物业允许的情况下,种了一片花草,这片花草得到了小区居民的一致夸赞。但没想到的是,2017年9月初开得正好的花草被物业雇佣人员用打草机全部打掉,原本的小花园成为一片秃地。老人有点激动:“我种花是为了美化环境,既不是小开荒更不是自留地,再说也经过物业的允许,为什么没有一个人跟我说一声,就把它们连根铲除了?我想不通,我要讨个说法!”华姐了解情况后,耐心地开导老人:“大爷,您放宽心。事已至此,无论谁对谁错,花草也不能复活,但如果您老身体气坏了,就太不值当了。我会与物业沟通,给您一个满意的说法。您回家等我的好消息吧。”华姐认为此案虽小,但不容忽视,因为物业和居民是相互依存的,这种问题处理好了可以增进沟通和理解,处理不好引发其他问题得不偿失。深思熟虑后,她联系物业相关工作人员并认真沟通。对方答复说这是一个误会,原因是所雇人员对情况不熟悉,没想到老人会生这么大的气并到法院起诉。在华姐的努力下,物业人员登门向老人道歉,并保证以后工作会更仔细,避免类似事件发生;老人也原谅了物业公司的过失,双方握手言和。

    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华姐调解室”内现在悬挂着一面“金玉良言  和谐万家”的锦旗。这面锦旗虽不是很大,却充分体现了“华姐调解室”的工作成效,表达了辖区百姓对“华姐调解室”的感谢、需要和认可。

责任编辑:刘鸿鹏    

文章出处:让胡路区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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