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红岗法院刑事审判庭对3起刑事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和宣判,平均每件耗时不到15分钟。这标志着红岗法院对一系列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进行快速办理已形成长效机制。快速办理机制的适用,不仅有利于及时惩罚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也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利,不仅节约了司法成本,也提高了审判质效,同时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也具有重要意义。
红岗法院结合实践创新了审理思路, 推动了案件繁简分流,从根源上杜绝超期羁押,根除“关多久判多久”的不正常现象,优化了轻刑快审举措。
一是针对公检法三机关存在的协调配合问题,我院会同公安、检察等部门建立了相互协调督促机制,互相通报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案件是否出现超期现象,剖析原因,探索解决办法,积极实现了信息共享。
二是刑庭内部确立了“集中分案、集中排期开庭、轻快审案件当庭宣判”的简易程序工作机制,实现了司法资源的高效配置,让司法公正更有效率。
三是加强监督,确保案件质量。对适用轻刑案件快速程序的案件建立专项评查机制,不定期地随机进行自查、评查,就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确保每一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红岗法院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对此项工作常抓不懈,进一步完善轻刑快审的工作机制,扩大其适用范围,提高其应用量,将轻刑快审打造成红岗法院刑事审判新的亮点工作,让效率与公正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