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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区法院:利用微信远程视频巧调解 立案当日百里之外审结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8-03-23 15:04:18



     近日,大同区法院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利用“微信”进行远程开庭、远程调解,让身在异地无法应诉的当事人不用往返奔波,减少了当事人诉累与诉讼成本,获得了当事人点赞。

干警张江涛在认真记录

     该院送达调解中心收到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材料后,联系案件被告张某,被告表示对应当支付给原告的款的金额无异议,但认为原告主张的违约金过高,接受不了并且自己的父亲身患脑梗,卧病在床,家有幼子尚未周岁,自己独立抚养,无法到庭应诉。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觉得该案争议较小,有调解基础,被告存在特殊情况,往返两地难度较大,可以采取视频方式审理。

干警李孟轩、邵杨工作中

     基于上述情况,承办法官在征求了原、被告的意见后,决定尝试通过“微信”进行远程视频调解送达调解中心的干警们驱车百里来到被告住处,组织原、被告在“微信”组群进行网络视频调解,双方在微信群里各自陈述了调解意见及方案,法院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记录了整个调解过程,在干警张江涛、李孟轩的组织调解下,半个小时内双方就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为保证程序严谨,该案首先由原告出具同意微信调解的书面申请然后由干警对被告表示同意的意见进行了书面留存。当日,大同区法院就出具了该案的调解文书并邮寄送达双方当事人,该案在一天之内审结。

干警李孟轩与当事人

     这是大同区法院采用科技手段完成法律文书送达、调解和结案中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大同区法院不断借助“互联网+”探索完善送达调解方式,有效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诉讼成本,便利当事人的同时缩短了办案时间,延伸了办案空间,取得不错的社会效果。该院将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推行便民、利民措施,真正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刘鸿鹏    

文章出处:大同区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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