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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消费环境营商环境 保护消费者权益 大庆法院在行动

发布时间:2018-03-16 15:27:23




2018年3月15日,大庆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顾双彦通报全市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民一庭庭长臧国燕通报全市法院消费者维权纠纷九起典型案例,民二庭负责人周广彬、法官边坤相继回答了记者提问。《大庆电视台》《大庆日报》《大庆晚报》等媒体进行现场报道。



党组成员、副院长顾双彦通报全市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审理情况


民一庭庭长臧国燕通报全市法院消费者维权纠纷九起典型案例


新闻发言人杨晓惠主持会议


媒体记者现场报道


大庆法院致力于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优化营商环境,致力于引领健康科学的消费理念和促进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致力于提高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致力于运用社会力量拓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广度与深度,妥善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从结案数量看,全市法院近三年共审结此类纠纷3239件,案件增长较快,社会关注度较高;从结案方式看,全市法院以判决方式结案2023件、以调撤方式结案1211件、确认调解结案5件;从案由分布看,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包括合同、侵权纠纷两大类30余种,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比重大,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增长迅猛。


大庆法院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最佳途径,制定出台四项措施:一是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绿色通道,在立案环节,充分尊重消费者对于赔偿义务主体的选择;在审理环节,依法合理分配举证责任,降低消费者的诉讼风险;充分发挥小额速裁程序的作用,依法快审快结,以提高审判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二是严格依法适用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严惩制假售假行为,提高经营者的违法成本,让制假售假者付出相应代价。三是拓宽矛盾化解渠道,不断完善消费维权纠纷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诉调衔接机制,与市消协联合制定《关于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促进消费维权纠纷诉讼与非诉讼解决方式的相互配合。四是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向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经营者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业自律,规范消费市场;通过举办公众开放日、法律知识讲座和报道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增强消费者理性维权、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全社会保护消费者的良好舆论氛围。


此次新闻发布会还就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职业打假畸形发展、合同约定不明确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同时,发布了全市法院近三年审结的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该九起典型案例涉及食品、医疗、房屋买卖、物业服务等多个消费门类,多起适用“退一赔三”“退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彰显了大庆法院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惩不诚信经营者的司法态度,以及营造安全、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和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的不懈努力。 


责任编辑:刘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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