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机构设置 司法公开 法院执行 诉讼指南 审判业务 法律法规

 

红岗区法院:针对终本案件开展专项自查评查活动

发布时间:2018-03-13 08:53:16



    为规范终本执行程序,更好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落实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集中开展对终结本次执行案件专项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通知的要求,我院于2018年2月份积极开展执行终结本次案件自查,将2月份定为终本案件自查月。

    一明确责任。承办人对终本案件质量负总责,指导并监督法官助理、书记员开展终结本次案件评查工作,同时对终本案件关键环节、关键节点进行检查。助理及书记员负责评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全面评查。将终本案件分类划分为已归档和未成卷归档两类,对于已归档终本案件结合2017年度终本案件评查表进行评查,评查内容包括卷宗材料是否全面、是否规范,是否符合终本条件并对终本案件的执行通知、财产查询、终本约谈、信用惩戒、节点录入是否全面进行检查。

    三严定标准。针对未成卷及未归档案件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终本案件要求、终本案件卷宗装订规范及“六个一律”工作要求,进行卷宗装订工作。

责任编辑:刘鸿鹏    

文章出处:红岗区法院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54985032 位访客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世纪大道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