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适用快速办理机制的过程中,坚持简程序不减权利原则,即庭审程序简化了,但尊重和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是“不能简化的权利”。在“集中开庭”“打包审理”的过程中,充分履行被告人的权利义务告知义务,确保被告人充分了解适用简化审理程序的法律后果,保障认罪的自愿性,并且对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被告人的回避权、最后陈述权等权利给予充分保障。
2018年1月至2月期间,萨尔图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使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最多一次审理了9件轻刑案件,全部当庭宣判,最快的一起案件仅用时10分钟,从立案到结案,最快7个工作日完成,在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提高了审判效率,实现了公平和效率的兼顾及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