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机构设置 司法公开 法院执行 诉讼指南 审判业务 法律法规

 

让胡路区法院院长白景权带头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

发布时间:2018-01-22 15:00:20


    1月17日上午九时整,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白景权院长作为审判长再次敲响法槌,与审判员李晨勇、人民陪审员杨明杰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刑事诈骗案件。这是白景权院长2018年主办的首起案件,也是其带头落实司法改革中院庭长办案制度要求的一个工作缩影。

    该案涉嫌诈骗金额较大,且被害人陈述、公诉机关指控、证人证言与被告人冯某供述不一致。同时,该案还涉及民间借贷与诈骗犯罪的认定,民刑交叉,被害人情绪激动,容易引发其他问题。白景权院长得知该案情况后,决定主审该案。他说:“上级法院规定的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我们法院要不打折扣地贯彻执行。我是让区法院院长,2018年院庭长办案任务,我要带头完成。”

    针对复杂的案情,庭审前,白景权院长进行了细致认真地阅卷工作,梳理案件事实、核对相关证据,对案件有关的细节和矛盾点做到了了然于胸;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组织合议庭成员召开庭前会议,就程序问题、审理焦点、庭审提纲等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和讨论。庭审中,白景权院长归纳案件焦点、突出重点、厘清事实、庭审讯问等诸多方面,均做到了严谨规范、张弛有度、有条不紊,体现了高超的专业素养和庭审驾驭能力。

    

责任编辑:刘鸿鹏    

文章出处:让胡路区法院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54987105 位访客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世纪大道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