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区法院根据近几年的收结案数量以及案件类型情况,按照“以案定员”、“立审执分离”的原则,组建了六个团队,分别为执行团队、民商事审判团队、刑事审判团队、综合团队、法庭审判团队、速裁团队。
综合团队讨论案件
区法院审监庭庭长马敬君法官就是综合团队中的一员,2017年初,审监庭与审管办合属大同,马敬君法官兼任审管办负责人,肩上的担子重了,责任也更大了。他所在团队不仅要承担再审案件审理、类型案件办理、案件评查工作,还肩负着繁杂的审判管理工作。他所在团队的办案数量虽然只是该院法官平均办案数的45%,但案件类型广泛,涉及民商、刑事、执行,走下审判法庭的同时又肩负案件评查的工作任务。
马敬君法官工作日常
2017年,除了承办再审案件,马敬君所在团队还办理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批量类型案件,虽然此类案件案情简单,但是背后隐藏的矛盾极深,不仅包括业主对物业服务的不满,还包括房屋质量问题,业主对物业公司的误解,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互相推诿,房屋保修期届满后维修基金的启动,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等一系列问题。如果简单的“一判了之”则会进一步激化社会矛盾,引起群体纠纷,同时也不利于辖区企业的发展,造成恶性循环。对此马敬君法官团队在认真研究案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多管齐下,调解优先,调解率在98%以上。
马敬君法官与助理吴同讨论案件
马敬君所在团队严格审判程序,不搞“一刀切判决”按照业主具体问题来处理,同时释明举证责任及诉讼风险;认真梳理双方当事人情绪,化解双方的误会,对于开放商房屋质量问题,指导业主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利,同时告知物业公司释明职责,避免不必要的矛盾产生;围绕物业合同纠纷类型案件涉及的问题,向物业服务企业制发司法建议函,并提出可行性整改措施,疏导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关系走向良性循环。既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又为企业清理了不良欠款,同时将群体纠纷的苗头巧妙化解,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
制发司法建议函
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审管办的职能作用逐渐凸显,在该院党组的带领下,大同区法院的司法改革工作取得很大进展,院庭长办案比例合理调整、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有效推进、送达调解中心的有效运行、案件评查工作的改进等工作亮点频出。审管办认真研究司改文件精神,顺应司改形势,加大推进力度,该院的司改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
马敬君法官为当事人耐心解答
2018年,马敬君法官所在的综合团队将在探索办案和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工作的道路上“撸起袖子加油干”,不忘初心,继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