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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多措并举 扎实做好2017年以案释法工作

发布时间:2018-01-19 14:51:27


    2017年,让胡路区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不断强化以案释法的宣传、警示教育作用,为进一步推进法治让胡路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一、全面加强法律释明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将法律释明工作贯穿于法院办案的全过程,在诉前、诉中及裁判后实行全程释明,让当事人赢得安心、输得甘心。一是强化庭前释明。让区法院及承办法官通过多种有效方式,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程序以及注意事项,重点讲解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二是注重庭审释明。庭审中法官重点围绕当事人双方争议焦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程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说明,引导当事人充分举证、质证,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善于判后答疑。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就裁判文书事实认定、证据采用、法律依据及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等进行释明,做好后续工作,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

    二、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以公开提升释法效果。推进庭审公开释法。严格落实庭审公开要求,通过法院网站、LED显示屏等媒介及时公开案件开庭信息,方便群众报名旁听庭审。选取公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面广、具有普法教育意义等热点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旁听庭审,努力实现“审理一个案件,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片公民”的普法效果。积极利用功能完备的科技法庭,推行图文直播、录播庭审,让人民群众随时随地、“动动手指”就能直观地了解审判活动。2017年全年高质量地向社会公开庭审直播85期,较好地展示了让区法院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工作成效。强化裁判文书释法。让区法院要求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强化对争议较大、案情复杂、适用法律困难等案件的说理意识,努力写出更多的精品裁判文书,以此向社会展现法官风采、传播正义声音、弘扬法治精神。全力推进生效裁判文书公开,依照法律规定和上级法院文件要求可以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则毫无保留地向社会公开。2017年依法向中国司法裁判文书网上传生效裁判文书8307份,裁判文书公开率达到了100%。

    三、大力推进便民审判,普法惠民更加直观有效。让区法院在偏远街道社区设立4个巡回办案点,进行巡回办案、夜间开庭,减少当事人诉累。畅通当事人诉求渠道,严格执行每周二院长信访接待制度,“面对面”处理当事人的各项诉求。全年成功处理督办案件33件,解决信访案件45件。选择人身伤害、邻里纠纷、赡养等典型性、多发性、基层群众关注的案件,到老百姓家门口开庭,让百姓直观地了解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流程与相关法律知识,使法制观念更加深入人心。积极开展“广场审判”,将审判执行现场开进街道社区,以鲜活的案例教育旁听群众。2017年让区法院在案发地点大同区、庆新社区向几百名受害群众现场返赃的做法,受到了辖区百姓的称赞。

    四、加强典型案例释法,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针对基层群众普遍关注涉民生纠纷的特点,围绕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涉民生问题,编发典型案例,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发挥审判工作对社会行为的规范、引导、教育的作用,促进人民群众依法理性维权和预防违法犯罪意识的提升。2017年10月邀请省内各级媒体现场跟踪报道强制执行辖区被执行人某大厦等多年“骨头案”,获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五、做好普法宣传,丰富普法宣传形式。让区法院每月精心选择一个主题举办一次法院“开放日”活动,让辖区人民群众“零距离”走进法院、了解法院。每季度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通报法院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的传播力、影响力,全年在黑龙江省电视台、《黑龙江法制报》《大庆日报》《大庆晚报》《都市生活报》上发表宣传稿件36篇,全方位、深层次向社会宣传让区法院的工作成效,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关注度。结合新媒体传播方式特点,通过文字、图片、H5技术等及时向公众发布法院工作新动态、管理新举措、改革新亮点。2017年共发布微博8732条、微信公众号信息350余条、网站简报信息77篇。此外,让区法院还积极开展了法制讲座、法律咨询、送法上门等多项活动,生动践行以案说法。2017年白景权院长两次带领干警到林甸县、杜蒙县行政机关进行法律知识宣讲,提高了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所在地的行政执法水平,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

责任编辑:刘鸿鹏    

文章出处:让胡路区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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