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中院执行局深入落实院庭长办案机制 推动化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8-01-12 15:09:34
大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中明带头办理执行案件,参与研讨法律适用问题
执行局将进入法官员额的主管院领导和庭室长,按照执行团队化改革的要求,编入相应执行团队,由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根据改革方案要求,明确进入法官员额的主管执行工作院领导、执行局各庭室长,每年办案数量分别不低于执行局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的30%和50%。院长王中明在带头办理民商事案件的同时,还带头办理执行案件13件,指导办理重大、疑难执行案件11件。
为严格院、庭长办案制度落实,明确要求院、庭长执行的案件,应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或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大案、要案。明确要求进入法官员额的主管副院长、庭长回归执行一线,担任案件承办人,杜绝入额后不办案、委托办案、挂名办案的现象。建立院庭长办案情况通报制度,每月在局内通报院庭长办案数量、案件类型和执行质效,接受全局评议监督。2017年,副院长何文平共办理执行案件46件,全部在执限内结案;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谢洪程7月份协管执行工作后办理执行案件42件。院庭长办案实际执结率为35%,执行标的到位率为40%。
大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中明作为“油城利剑行动”总指挥在执行指挥中心下达指令
坚持每周例会制度,院庭长经常性、适时性进行工作总结和部署,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依托执行案管系统,实施数字化管理、指标化考核,不断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提升执行质效。全年共召开例会46次,议事189件次。率先建立以院庭长为主体的执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重点研讨重大、疑难案件和法律适用问题,带动参加和列席的执行法官执法能力的提高。全年共召开执行专业法官会议21次,研究案件78件,探讨法律适用问题9个,形成一支学习型、研究型、实战型执行法官队伍。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对重大、复杂执行案件,院庭长亲自挂帅出征。全年共指挥重大执行活动9件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刘鸿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