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9日,大庆中院和市司法局联合召开法律援助中心驻大庆中院工作站启动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局长刘勇介绍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义、推进情况、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履职要求和监督管理。大庆中院副院长赵亮介绍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法院工作站的历史、现状和发展前景。法律援助中心驻法院工作站主任陈吉利和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林奎成相继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大庆中院新闻发言人杨晓惠主持会议。会后,举行了法律援助中心驻大庆中院工作站揭牌仪式,《大庆日报》《大庆电视台》《大庆晚报》《都市生活报》等新闻媒体进行现场报道。
法律援助中心驻法院工作站的设立是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最高法院、司法部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贯彻“两高”“三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要求的重要体现,是落实省法院、省司法厅律师调解试点部署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坚持司法为民、服务便民的良好举措,对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刑事诉讼权利,进一步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值班律师制度的建立与推广,使得许多刑事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有了行使自己法律权利的新渠道。
法律援助中心驻法院工作站初步选拔的140名律师是根据律师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准、业务能力、执业年限等条件确定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人选,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一是业务能力强;二是责任心强,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三是执业三年以上且有承办10件以上刑事案件的经验;四是没有不良执业纪录。并选拔的律师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名册,组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值班律师库根据律师表现情况随时增减、动态调整。
法律援助中心驻法院工作站律师主要一下工作职责:一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诉讼指导。主要包括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法律程序、诉讼材料和诉讼调解建议等;二是提供应急、简易法律服务;三是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四是宣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法律援助制度;五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地区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的工作职责;六是承办法律援助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法律援助中心驻法院工作站律师不但对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还对前来咨询的人民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值班律师不审查服务对象经济状况、不限定事项范围、不收取任何费用。服务对象需申请法律援助的,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和黑龙江省、大庆市有关规定执行,值班律师可以提供协助。另外,值班律师不承担出庭辩护工作,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由非值班律师办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提供值班律师服务时,应遵守法律、法规、政策性规定以及人民法院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遵守诉讼程序,及时、准确、热情的履行工作职责,